是 指 除 了 《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
對 外 貿 易 法 》 規 定 禁 止 進 口 的 商 品 、 海 關 無 法 實 行 保 稅 監 管 的 商 品 以 及 進 口 料 件
屬 國 內 外 價 差 大 且 海 關 不 易 監 管 的 敏 感 商 品 以 外 的 其 他 商 品 。 它 是 中 國 對 加 工 貿
易 實 行 商 品 分 類 管 理 的 內 容 。 自 1 9 9 5 年 中 國 實 行 加 工 貿 易 銀 行 保 證 金 檯 賬 制
度 ( 另 參 見 《 銀 行 保 證 金 檯 賬 制 度 》 詞 條 ),現 為 了
完 善 這 一 制 度,維 護 正 常 的 加 工 貿 易 秩 序,逐 步 優 化 加 工 貿 易 產 品 結 構,引 導 加 工 貿 易
向 高 技 術 、 高 附 加 值 方 向 發 展,按 商 品 將 加 工 貿 易 分 為 禁 止 類 、 限 制 類 和 允 許 類 。
允 許 類 是 其 中 一 種 。 加 工 貿 易 管 理 商 品 目 錄 由 國 家 經 貿 委 員 會 同 外 經 貿 部 、 海 關
總 署 確 定 並 適 時 調 整,由 外 經 貿 部 對 外 公 布 。
另 參 見 《 限 制 類 商 品
》 、 《 禁 止 類 商 品 》 詞 條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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